陸川們邊全力追捕東,也就張超時候,州邊也掀起滔波浪。
實沒到起搶劫案竟然抓錯。
實際這種況從理論來說以避免。
之無奇之,像孿兄弟孿姐妹這種況破案過程當也并見。
雖然就某個來講,能碰到次數比較,但全國範圍來說,幾碰到起能性還比較。
甚至沒孿這種況,頂案事也數。
些管特别嚴時候,些替邊頂罪,這種現象屢見鮮。
所以辦案時候僅講究證據,還講究個邏輯過程以及犯罪嫌疑叙述否符邏輯,否警方勘察結果相緻。
當事犯罪,麼些細節就定會描述特别清楚。
這也為麼警方審訊犯罪嫌疑時候,即便對方已經承認犯罪事實,但還進次審問主原因。
另就指認犯罪現場方面确認證據,另方面就現場再次核實遍警方抓到底兇。
畢竟即便頂罪話,概也能隻些過程,具體細節并清楚。
兩部委邊就發過個類似案例。
這個案例全國通報學習,起殺案。
真正兇兒子,但頂罪父親。
這種況說實話屢見鮮,以經常這種事。
兒子犯罪,老子頂。
當時這個案件偵辦時候,切都以說很順利,基本沒太問題。
個供個邏輯過程,個犯罪證據鍊都證父親殺。
但指認現場時候,抛屍位置現定偏差。
而且經過兩次确認之後,父親依然沒正确指抛屍位置,所指位置抛屍位置相距概米距離。
而就這米距離,暴對方頂罪事實。
所以州這邊發這樣事,以說隻經辦這件案子管誰估計都難逃責任。
而且當時得到這些信息後,蘭州邊馬對監獄裡張權進提審,結果也證對方确實孿兄弟而當時犯罪張超。
相比較陸川們這邊偵破起案件,另起案件以說錯判,都抓錯,個案子肯定就完。
當然張權頂替自己哥哥牢,也并說就沒罪,因為頂替哥哥牢,肯定自己哥哥犯罪。
這種對方犯罪況依然頂罪,就涉嫌包庇罪。
另主這種性質否比較嚴,張超犯搶劫罪,所以性質比較嚴。
這種況很能判處以以期徒刑。
過點好處就張權如果真被涉嫌以包庇罪判處刑罰話,已經刑刑期以抵消包庇罪刑期。
蘭州邊針對這些案子又開展其些啟作,過相關事還等陸川這邊消息,畢竟隻抓抓到張超之後才能最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