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到宴自介紹機會。
從袋裡掏張名片遞給。
“好,律所律師,宴。”
父親:“律師?”
母親指指點點:“就像麼好,肯定都腸。”
黃耀:“對,些律師就專門幫打官司欺負們這些窮老實!”
宴:“……”
滿屏都差評。
雖說請律師,這律師費确便宜,但都維護正義!
更何況這況,正義到底邊已經很顯。
“現權為辯護申請保護令,自即刻起,禁止這位與辯護産任何形式接觸。”宴目如炬,神嚴肅,子句铿锵力,“如若違反,将會依法追究們刑事責任。”
黃柳兒父母沒過幾學,到頭也幾乎就鄉種,為數幾次也都隻為來黃柳兒錢,能理解律師這個職業已經很錯,而現宴所說這切,們聽來就像無字書似。
黃柳兒母親滿頭問号。
“到底說麼呀?”
父親識反駁,“麼保護令,麼能接觸,黃柳兒姓黃,們黃,們孩子,當然們見就能見,憑麼們說讓們見就讓們見,誰啊!這算麼理!”
父親越說越激動,緒頭時候甚至動拉黃柳兒。
這次都需宴再開,警員已經刻将黃柳兒父親攔來。
“老先,先别着急,這件事結束之來能再接觸女兒,們個還先回吧。”黃柳兒父親目圓瞪,氣沖沖吼:“說麼們就聽麼?們就已經串通氣!”
“們當然聽,而遵守法律,确這條法律,們作為執法者當然隻能照。”
黃柳兒父親根本就懂這些,隻叫嚣著。
“條,倒條!”
“《反庭暴力法》第條規定,當事因遭受庭暴力或者面臨庭暴力現實危險,向民法院申請全保護令,民法院應當受理……”
父親才管麼,繼續叫嚣吼著,試圖争取自己權利。
“聽都沒聽過,肯定騙!女兒,,養,憑麼能接觸?們都給讓開,今必須把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