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到關聯點麼。
現基本以認定,李勇其個被害認識。
而且都加入個團體。
這個受冤,于章之為們翻案時候,全都見過遍。
但時關注點主放受冤社會關系。
借此到符嫌犯份特點對象。
于章來,這條捷徑。
既然已經确定嫌犯動機複仇,麼這些受冤很能嫌犯某種特殊關系。
惜。
個受冤,将們所社會關系都查遍,居然個符都沒。
首先點。
嫌犯過役經曆。
就這點,已經篩選掉絕數。
而且役時兵種還能軍隊普通士兵。
到這步,個沒剩,全都符條件。
也就說,這個受冤所認識裡,沒個能力以完成複仇。
于章随後又馬健探讨會兒案,還無法推斷個團體嫌犯之間聯系。
就當,劉淼打來電話。
“章,現個,過。”
“錫。”于章聽劉淼來,刻來精神:
“都查清楚”
“李勇資向都已查。”劉淼聲音很沉穩:
“資料都理好,當面向彙報。”
作态度于章認。
既然當面彙報,說劉淼認為這件事并簡單。
很能其發現線索……于章語氣凝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