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兩點,言鑫律所兩位主任律師,正會議裡,與另兩律所負責,就起跨國案進商讨。
這件案子響很,涉及刑法、民法經濟法等個領域,需組建支團隊來處理。
“關于團隊領頭,認為,理應鄒主任。”提議。
這種事,如果自沒夠實力,争過來也會變成個笑話,因此都沒麼見。
“也贊成由鄒律來擔任。”
“以鄒主任能力,當仁讓。”
茍子鑫得,無論作為夥還好友,都到與榮焉。
然而,被緻推選,表卻分平靜,甚至微微皺起眉頭,似乎很樂。
“喂,表個态啊。”茍律趕緊用肘推對方。
鄒言這才淡開:“讓領隊也以,過個條件。”
第個提律師然:“鄒律力較,自然……”
“訴訟費。”
“……”
“腿活,們幹,到萬得已,會離開京,實需差,個超過次,以。”
此話,衆傻。
“開玩笑麼,這國際案,飛趟來回,時間,恐怕就掉半,剩半,根本也麼啊……”
鄒言向說話:“,代表,請擅自定論。”
“……”
“總之,進度方面,各位用擔,如果實無法接受,也以換個領隊。”
往後靠,交疊起長腿,神淡然。
衆,,竊竊私語起來。
猶豫決之時,誰機響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