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法’國法!
法,國法
朱标嘴裡叨幾句,還些迷茫。
時點理解。
之神些複雜,因為也自己開這個頭,究竟好壞,因為這更進步集權。
之輕聲:殿能還沒理解,臣就給殿說細點吧,古往今來,朝廷對臣子約束都靠律法,但社會很時候,律法都被象征性執,越方,越歡用‘法’。
而忠分量尤其,也古今帝王都點,也臣子孜孜以求,因而像諸葛亮等才會得到這麼贊譽,換個角度,當官,必須宣誓,忠于華,忠于國,忠于百姓,甚至忠于帝王,這又豈給這些‘别用’或者‘懷軌’官員,加枷鎖。
因為誓言們自己說。
但也們違背。
如此來。
這些後就算背叛,也定會被後世戳脊梁骨,也乎永遠都洗。
這其。
其,就如同法般,般都比國法更為嚴厲,因而對于違法官員,用‘法紀律’來處理,自然能處理更為嚴厲,所以《诰》就确使用範圍。
隻對加入官員用,而會導緻濫用。
其,自來泛濫,若部形成自己主導,也能統,就如同陛推崇‘程朱理學’,這套便套用到官員,而讓百姓受響,百姓輩子隻為得飽,根本就沒麼,搗鼓這些,既然折騰,就折騰當官。
既然當官,就面對這些‘考驗’。
同時,既然朝無派,千奇百怪,先最層設置個派,将百官都囊括進,這也能加強對官吏篩選,對官吏控制,進官吏任用時,便兩套考察體系,來吏部考察,來‘宗法’對考察。
另也借此确點。
便皇帝統馭切,更确軍隊,受誰領導,确軍政權實質歸屬,而切權力都集朝廷,這樣來,就算搶奪軍權,也難以指揮軍隊。
某種程度,就給兵權,又加層保險。
這種況,就算恢複丞相、太尉等等,們權利都會得到極限制。
加強對官員約束,同時進定放權。
讓官員都能專治國。
。
之很耐将設‘官派’好處說來,而這些話,對朱标沖擊實太,簡直振聾發聩,讓朱标個都種茅塞頓開之。
簡而言之。
權利以放給官員。
但們必須得宣誓,們忠于、忠于帝王,就藉着這‘陽謀’,強将這些捆綁戰車,而且讓們沒辦法輕易車,然就會敗名裂,。
如此來。
很約束制度都會得到進步加強。
原本軍都督府,如今還受到《诰》紀律約束,進步削們對軍隊實際調動權,唯皇帝開,軍隊才能調動,軍都督府,隻常訓練等軍事活動用。
像理寺、鴻胪寺等,也确辦案依據。
除這些,還很。
如今隻朱标到,都禁到陣震驚跟駭然,因為朝廷本就魚龍混雜,而之卻這面再添磚加瓦,進進步層建設,強凝,将權勢進步向集。
李景隆已目瞪呆。
原本還解其,但聽完之解釋,個被震。
甚至到些毛骨悚然。
過也認為,真這麼好處,定也會弊端,但僅目自己能到,這個體制之,再加瓦法,還讓李景隆些驚為。
之:若真施,對官員約束,就僅隻國法,還‘法紀律’。
國法或許罪責很輕,因為面向全,而方百姓本就懂法,法,若法,便能蹈秦朝覆轍,因而适當寬法,對益,但官員同,這些都讀過書也識字,更應該恪守自,用更求,求們,自然也理所應當。
而這就當官代價!
如果受約束,就當官。
既然當官,就遵守規矩。
對官員則兩層約束,法國法,對普通百姓,隻适用‘國法’。
解決法問題,很事,就相對容易,無論軍隊改制,還部改制,亦或者其,都以先進部調決議,而且會輕易響到底層,更會弄得沸反盈,更會響到方百姓。
過利,自然也弊。
今後紀律監察,對官員考核需更加嚴格。
然旦紀律敗壞,連帶着失信。
到時真到廈将傾時,也再沒辦法挽救回來,因為這都爛掉,因而對皇帝也更求!
之并沒就此說。
現說這些,已超朱标、李景隆當理解,再給們灌輸其,們也根本聽進,需給朱标定時間緩沖,好将說這些能更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