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進,陳墨還帶部分錢,已備時之需。
福澤離縣裡,還刮着鵝毛,陳墨緊緊,用尾把别腰間柴刀遮掩起來。
時,陳墨就來到平庭縣,牆,目測兩丈,由黃塊堆砌而成。
進。
門,由個穿差吏守着,到陳墨過來,為首面無表伸來:“憑由。”
憑由,宋皇朝份證。
若拿憑由,便戶,旦官府查,輕則罰款、充軍,則打入牢,充當某件案子替罪羊。
門,陳墨自帶。
“福澤”
陳墨敏銳察覺到差吏臉抹笑容,:“入費文錢。”
“進還交錢?”陳墨愣,沒聽韓娘、宋田說過呀,即便原記憶也沒關于這條。
“到底進進?”聽到陳墨發問,差吏當即些耐煩,根本打算跟陳墨解釋。
“進。”來都來,陳墨總能現掉頭離開,沉默交錢,差吏好登記。
陳墨還親到差吏記自己麼時候進。
“記,酉時記得,若耽誤時辰,就得等,到時還得繳納文過夜費。”
似覺得陳墨交錢痛,為首差吏提句。
陳墨:“……”
進後,沒着急開,而裡面觀進。
發現交錢,沒交錢。
等們進後,陳墨趕緊詢問。
根本就願回答陳墨。
被拒絕,陳墨倒也惱,換個繼續問。
連續問幾個,總算給解惑。
原來,隻平庭縣裡,都繳納進費。
且當就,若滞留縣裡,就錢購買縣裡子,這樣官府就會具份裡份證,沒話,縣裡每留,就繳納文過夜費。
當然,這文錢包含宿費用,隻代表以留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