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因公事,公司給,用賠。”
“這個說法嗎?”
“當然,勞動法裡寫着呢。”
“當時沒告訴,懂,确實自己開車撞,也該賠。”
“您虧。”
“也算虧,說來奇怪,後來個老闆,就開好車個老闆,遇到,還認,給介紹份作,跟幹。”
“這麼巧?麼遇到?”
“沒開灑車,就搬公司,給搬,恰好搬個老闆,認,搬完後就問願願給開車。”
“給老闆開車,清閑差事。”
“清閑清閑,就點無聊。”
“會又沒幹久吧?”
“開半,到節時候,換。”
“這麼好作,麼就換?”
“老闆女兒從國書回來,說魚腥,受,就把換。”
“換之後又幹嘛呢?”
“當園丁,真啊,比紅馬還,專門得個處理些。”
“您還會這個?”
“都邊邊學。”
“這個作也錯。”
“錯,幹,這期間結婚,孩子,當爸爸。”
“恭恭。”
“兒子名字還老闆給起。”
“就羅子康爸爸?”
“哥哥。”
“羅子康還伯啊?”
“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