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國王法也覆蓋及,然便混亂之。
也說清從起,這裡建起座,名曰“贖”。
兩種說法。
種說,這座裡,都萬難贖其罪,麼也能夠洗清罪孽。
另種說法,這座裡惡,絕忏悔,永贖罪。
相信種說法都,自古到今,也沒個錘定音聲音。兩種說法也就随着這座肮髒,就這麼糾纏。
贖混亂,或者說混亂就贖最規則。
但任何個能夠形成聚居方,都必然定秩序。即使刀舔血惡徒,也無法活提吊膽環境裡。
每個進入贖,都須得為自己性命估值,繳納“命”。
這個價值以千顆萬元,也以枚齊刀币,或者枚秦環錢,甚至匹布麼都以。
“命”價格,取決于願為自己性命,費代價。贖絕勉強。
隻繳納“命”,就以這座裡活來。
任何這座裡殺,必須付超過“命”萬倍費用,才能夠動殺。
為“贖”。
否則,便視為與贖為敵。
這樣個說法流傳甚廣:既然贖居民,都萬難贖其罪惡徒,麼,當這些進贖。殺們,就讓們萬次決,付殺們萬次代價。
維護這條秩序,或者以稱為贖主——雖然從來承認自己贖之主,隻說自己贖最罪。
稱罪君,凰今默。
再卑劣,也奢求被良善對待。
再陰,也渴望陽溫。
今豔陽照,個絕好氣。
自贖東門,個,彷似踏着陽而來。
眉毛鋒利,眸驕亮。
就連每根墨發絲,都毫掩飾飄,鋒芒畢。
因為太過銳利氣勢,直到其,門邊昏昏欲罪衛,這才發現後斜負支長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