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都尉難作品:《》
“林況畏責自殺,已衙定論。”得鹿宮,子台,依然見麼緒,隻問:“事隔這麼,為翻案?”
“林況當确自殺,這點毋庸置疑。但自殺原因,卻能‘畏責’。”
姜望說:“紅窯案、線案、緞案……這些名噪時案案,畏難,盤根錯節,複雜兇險,都林況親破獲。微臣翻閱卷宗,面對案,常瞠目結舌,免為之驚歎。林況若畏責之,辦這些案。青牌創建以來第神捕,又麼能畏責?”
能把林況當破過名案如數珍,見姜望私底所費夫。抱着卷宗,反複研究過。
任何其實隻讀過這些卷宗,也就概能到林況何等樣個。
而繼續:“嫌犯于囚,難守之責?難獄卒之責?
何以當田汾監牢,卻林況畏責自殺?
現都說林況抓錯田汾,田汾時候,疑點還沒洗清,隻因為,才無法繼續追究。這麼能夠就直接定論,說‘抓錯’呢?
臣翻閱記錄,查問當經事者,發現當,‘抓錯’聲音‘田汾問題’聲音,其實半半。
但林況後。似乎就都承認抓錯。
世間這樣理?
豈能因為林況,無法為自己說話,還活着就已經需再調查,以擅定論?這對者何其公!”
子并說話。
姜望于又:“殿幅遺筆,所書最後幅字,遺贈于臣。”
子果然些興趣,問:“寫麼?”
姜望答:“字曰,‘棄齊,姜無棄!’”
子時沉默,顯然也陷這句話緒。
姜望則繼續:“何為棄齊?”
抛這樣個以稱得宏問題,又自己答:“臣以為,棄齊臣、棄齊民!
盡忠職守者,該被棄。
功于國者,該被棄。
凡為齊而戰,無論老幼賢愚,應為齊所棄!
殿時,之所以給冒牌張詠機會,隻因為齊忘勳臣。
同樣,殿屢次欽點林邪辦案,亦表示齊忘林況這樣名臣。
蓋因林況雖自殺,卻于流言,于怖懼,于冤屈……而非畏責!”
姜望宏聲朗朗,理甚直,故而氣甚壯:“林況任職衙期間,主導破獲案件百件,件件卷宗錄,線索翔實,證據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