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件嗎?
這個姜青羊,真些恃寵而驕、活……惜。
着惜,面卻點表都沒。
而姜望已經朗聲:“第件,長宮總管太監馮顧之案。”
韓令屏呼吸,便聽到——
“經臣監督,巡檢副使林邪親自查驗,确認馮顧自殺無疑。其于靈堂懸梁,未遺言,來……或為殉主。”
馮顧自殺,說為殉主,卻也算錯。
而對皇後仇指控,但凡對案入解,都能曉。已必再言。
隻聽得子聲音:“即自殺殉主,随葬無棄便。第件呢?”
聲無波瀾,如雲墜,理循環。
“第件,舊長宮屬吏公孫虞被殺案。”
姜望朗聲:“其隐居碧梧郡,閉門讀書,戶。逞舌,故自斷其舌,如此避世而隐、與世無争,卻為歹所擅殺。臣請子令,徹查此案,以慰殿之靈!”
子顯然沒到,姜望提第件案子,這個。
尤其姜望幾乎點,公孫虞為保守秘密而割舌隐居。其對姜無棄如此忠,卻還姜無棄後,被輕易殺。
位殿如果靈,如何能?
沉默片刻,才聽到子聲音:“此事确該個交代。”
這句話着,個直接殺公孫虞,會以某種形式被揪來。當然,會涉及幕後更遠方。
這個案子,仍然分寸恰當方。
這偌得鹿宮裡,加姜望,此刻隻。
個都,還沒第件案子,才此點。
所以就連從來都像雕塑般韓令,都忍擡向姜望。
着這個直面齊子輕。
而姜望洪聲:“臣奏告第件案子,代名捕林況自殺案!”
韓令裡松氣,又莫名其妙歎氣。
ps:“畢竟幾真得鹿,終夢為魚!”——黃庭堅·《雜詩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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