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張庸歪頭着對方。點。
真。還以為屬于憲兵司令部,或者警備司令部呢!
沒到,居然法務部。
話說,法務部麼權力?根本沒權好吧。因為裡沒槍。
純粹用部門。說話頂用。
民國法律嗎?。
但都針對普通老百姓。對特權階層無效。
張靈甫槍殺自己老婆,樣罪,最後都樣子。後來還以繼續當師長!
“麼會法務部管們?”
“們本來屬于憲兵司令部管轄。但後來,憲兵司令部覺得,們經常給們惹麻煩,于就們。将們推給警備司令部。警備司令部也。于最後被推給法務部。”
“哦……”
張庸。原來沒油。
或者說,風險于收益。于,憲兵司令部警備司令部都推诿。
主陵況太特殊。就得罪。
然後對方跟鬧。而背後靜悄悄告狀。或者用其段報複。
陵佬麼,根本就自己麼時候就得罪何方神聖。被放箭都還沒。
就算憲兵司令正倫,也擔被老蔣面告狀啊!
為個關碼頭,值得。
于堅決。
警備司令部,陳誠兼任,也傻。當然也。
最後這個燙熱芋,推給法務部。
正好,名字沾邊。但自又沒拒絕能力。也得。
于,法務部隻好捏著子将其接過來。
然後,就自自滅。
法務部長也傻。這力讨好事。當然能直接插。
估計稽查隊也就挂個名而已。
點。
正好,張庸接。
别搞定些佬,張庸能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