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夜還很。
池恩甯摟着女兒躺闆,腳放兩個熱袋,依舊覺得涼。
原本還能插電褥子,嫂子嫌費電,将間插座孔都用封。
隔壁又傳來兄嫂吵架聲。
清晰,卻刺。
“嫂子懷孕,姑子帶着孩子還娘?甭管沈爺麼品,嫌棄妹帶個野種,願萬彩禮,到時們也能換點子!”
“管,就沈爺訂婚期……”
恩甯從枕頭摸塞,塞女兒朵裡。
借着,望着女兒恬靜顔,頭陣泛酸。
沈鳴風流成性,為龌龊無限,決能帶女兒嫁給個渣。
恩甯拿機,聯系救過個男。
叫楚黎川。
當兵。
發信簡單聊兩句,得楚黎川單,抱着試試态度問。
“能領證結婚嗎?就當償還當救命之恩。”
讓恩甯沒到,楚黎川竟然答應。
恩圖報,恩甯也欺瞞,“個女兒,今歲。”
擔楚黎川也如些相親對象樣,嫌棄帶女兒,急忙解釋。
“會糾纏,也需幫養女兒!們母女會給活帶來任何困擾。”
“最遇到點麻煩,需已婚份!等事解決,會離婚,保證耽誤後半幸福。”
忐忑等許久,楚黎川終于回消息,們約好午點半民政局見。
“們婚姻會長久,也為避免必麻煩。婚,會盡到為丈夫應盡所責任。離婚後,該給分也會。”
恩甯得,楚黎川很願。
若非無計施,也強所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