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特此時還,吉米已經别打算。
雖然舍得萬股期權,但到現吉米背後站着羅斯柴爾德族這個龐然物,便隻能咬答應來,:“好!萬股就萬股!萬股期權,每分到千兩百萬美還比較穩妥,随着們業務但提,每分紅額肯定還會進步增加,吉米,埃利斯律師事務所途無限量啊!”
雖然奈特以壯士斷腕般信這個決定,但吉米此時卻又皺起眉頭。
因為經過簡單計算之後,吉米得個結論,現自己,得現而非期權。
期權更像種對賭,賭公司未來發展會會猛進。
如果公司發展迅猛,今值百萬期權,或許就能值幾千萬甚至更,但如果公司開始坡,今值百萬期權,或許就隻能以萬甚至更價格權。
董事會成員都覺得,埃利斯律師事務所未來發展定會突飛猛進,這僅僅因為們擁全美最好團隊、最名氣,也因為們當初最競争對之、史密斯律師事務所已經把遷往華,們雖然沒放棄美業務,但由于主精力已經轉移,美業務總量也自然而然定,而這些,都埃利斯律師事務所增長點。
但吉米裡很清楚,當自己帶着名骨幹從這裡離開時候,埃利斯律師事務所,就将避免進入速衰退期,這種況還麼期權?當然現最穩妥。
于便開:“這個比較視,當初哥嫂創史密斯律師事務所時候,就提給股份讓加入、們起創業,覺得創業失敗率、沒作按收錢來穩妥,所以就沒答應,現們給期權,依舊覺得如現更加穩妥。”
說罷,又:“這樣吧,們還按簽訂協議,但期權股都,之給期權也全部退回,奈特剛才說,這萬期權至能分千兩百萬,而且以後會分越來越嗎?這樣好,這萬期權還給們,往後,們隻需每折現給千萬美,怕公司以後業績越來越好,萬期權每能分兩千萬甚至更,也會反悔再來們更改協議,未來裡,就隻現。”
奈特聽這話,表先些驚訝,但很便恢複如常。
解吉米性格,說好聽點謹慎,說難聽點就毛拔。
華神話故事裡,以到與幾乎般無原型,就貔貅。
換言之,這個對錢這方面,永遠隻進。
别之就已經律所級夥,但始終願錢認購怕股期權。
般來說,夥期權獲取途徑除董事會激勵之,還董事會售,數都給部分,然後賣部分,這樣也能讓夥錢參與,旦們真錢,們就會真正将自己視作律所分子,繼而更加努力作。
這種方法對絕數都适用,唯獨吉米靈。
吉米投資觀,就除錢之麼都以拿來投資,但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