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權力很,甚至能夠更改結果。
穩這個問題,就必須片公。
陸志寧固然錯,但能直當判官,畢竟斷案也非常勞累。
個判官,必須俗世,尋位適選。
楊波離開判官司之後,把自己法羅耀華商量。
羅耀華笑起來,「這種事,直接排陸志寧位就嗎?「
「,陸志寧修為,讓直接俗世朝廷尋位清官,讓此後來斷案,就嗎?」
楊波點點頭,「這樣也好!」
羅耀華問:「沒過,其實,府運作,並需耗費麼?」
「府本來都已經演化得很完善,現隻需查漏補缺就夠!」
「現,主就個來監督,能夠提些見。」
楊波愣,向羅耀華,「來監督,這個嗎?」
羅耀華笑:「對,以幫查漏補缺!」
楊波:「麼法,直說就好!」
羅耀華:「考慮,其實,府官職也以買賣!」
「現個府之所以顯得如此擁擠,因為沒完全建府體系!」
楊波愣,「麼沒建?」
羅耀華:「隍廟嗎?」
「各個方,都應該建起隍廟才!」
楊波隨即反應過來,隍體系也府延伸,能夠輔助府管理各項事物,基本相當於封疆吏!
現所案子都集到府,自然會顯得數量龐,但若建起隍制度,隍來斷案,就簡單輕松!
很覺得隍太,實際府體系,隍基本相當於府、州,權力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