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件事?
溫凝福至靈:“用訂婚?”
臉驚假。
宋清柏怔神,指默默攥緊咖啡杯:“如果宋子邺都沒這個,強湊到起結局對誰都好。提過之後,父親反對。過母親——”
頓,“能否告訴其真實原因。”
真實原因?
溫凝解。
“對宋子邺沒興趣,對也沒。這還算嗎?”
“母親非常擔弟弟,這段時間也過些調查。”宋清柏着睛,“如果原因,希望能給到補償。”
宋子邺威夷。
如果真查,宋清柏絕對這個本事。
邊從起長青梅馬,另邊女時代就藏愫哥哥,溫凝忽然覺得為難。
為難被宋清柏裡。
宋清柏本并叫難,于聲:“說沒關系。隻這裡得到個定論。過現沒這個結論于件事來說區别。”
這番話圖确。
溫凝需入考便,宋清柏裡已經證據。宋臉點,就會直接綁訂婚,讓面兩、尤其宋過得。宋清柏這跟說這件事,就表沒這個。
溫凝問:“阿姨還考慮,嗎?”
得弟弟威夷對象同性之後,宋清柏過震驚。即刻打通電話到,兩個時,同父母條條羅列清楚當利弊。
長子,見舉輕。
說取消婚約,父親贊同,母親卻着既然兩邊都,如樁假婚姻好掩蓋過。
宋清柏從未聽過這麼荒謬提議。
放君子之态,幾乎聲:“您為遮掩就害女孩輩子?”
“說溫凝這件事。既然沒提,——”
“勸您這麼。”宋清柏打斷,“族責任能夠承擔,其您就說。”
“好。”母親問,“為長子。事麼時候定?”
宋清柏突然啞聲:“……”
宋子邺已經夠荒唐,實無法把自己宣之于。無法說澳島這幾,曾瞬過,如果宋子邺,若婚約對象換作。
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