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站于處,腳必虎狼環伺,拉來撕咬、分,瞪紅狼往沖,離這樣狼,根本無用武之。
當然,參戰便會分機會,此乃亘古變法則。
蘇誡說,如果武皇黨争員,還最起位,必然會沉氣,冒進。
等些餓狼讒虎先把第頑敵拽,形勢變化從背後再謀局,争取把搶者或網打盡,或将其戰力逐個擊破,或将其招攬入己方,供己驅用。
論将何法,切記将自己也虎狼群員之迹象暴,得讓被偷襲者以為獲利者之間欲壑難填,而引發互相殘殺。
比及事态得到控制,直至平息,也還能站入群視之,除非時自己已經夠之本。
這時歸插言:“夠詞否太籠統?衡量,根筋也能衡量?藏鋒謀權者該态度。”
見縫插針,伺機洩私怨話落進離裡,作為謀權者離幽幽朝翻。
蘇誡:“箭落頭鳥,雄鷹瞰獵野。羽翼未豐,就先好被趕鴨子。”
歸笑問離:“鴨子還頭鳥?”
離嘴角抽抽:“麼也。”才會透自己謀權圖,尤其蘇誡這個鄰國奸臣。
歸繼續玩笑:“這孩子,真個怪胎,麼都,連也?嗐,過确實。”
離最終翻盡。
對于歸懷善而拘節事風格,座已習以為然。
說完,蘇誡才繼續:
“每個自信為萬乘之主,實際都最掌權者圈養犬,以門,以獵,以驅賊,以搖尾請賞,就以向主亮齒。
謀權謀勢,百個來,百個皆會說主導為擁至号令權,其實此定義并非絕對。
這世以命謀權卻單為己之,們或許私仇,然而同歸才最終追求。
既同歸,何以先辟同歸途?
古雲:‘得民者,得。’又雲:‘黎元目賽秤,自由群衆說。’
欲得民,當先處民位以,複共民以體,則傾力為民以謀。
萬民作勢、作盾、作基礎,持權者殺都抖。以,若謀業,應當會站處,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