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當時現場處理,張超比較信,把現場處理得很幹淨,關鍵現場待時間并長。
從進到王紅裡邊王麗麗發沖突之後把對方掐,個過程也過就幾分鐘時間。
而就為這幾分鐘,張超個裡面待幾個時,就為清理到自己所痕迹。
實際張超殺完之後很忐忑兩,就怕警察到,怕自己些痕迹沒擦幹淨,留指紋或者迹等等,包括自己毛發。
但過兩之後發現沒麼風吹都沒,沒聯系,也沒問,甚至警方連個電話都沒,就覺得這件事能穩。
畢竟當時把王麗麗直接完之後放進李箱帶僞造就王麗麗失蹤這麼個況。
而失蹤案并定就殺案,失蹤麼況都能發,定就這個。
而且張超另個讓比較肯定自己沒麼問題,就跟王麗麗本來并沒麼過接觸。
兩個甚至連互相電話号碼都沒,對方也隻見過兩次面。
至于跟王紅關系,實際兩個隻暧昧聊過幾次,麼個,幹炮,但接觸實際也。
另就個區面裡面都沒監控,門個保老又迷迷糊糊。所以自己當動應該沒誰發現才對。
這些來張超犯罪就犯罪,反正沒幹麼正經事兒來。錢也全都正,所以很清楚警方調查些慣用段。
管麼案子,都從被害際關系開始查,隻現場沒特别指定性證據,就步步梳理際關系。
自己王紅也好,王麗麗也好,都沒較為過密際交往,所以警方到自己隻例盤查。
如果自己交待,警方案子就算破,後邊就證據而已。
如果自己交代,警方真隻懷疑自己剛剛個似領導警察。自己面故說麼證據,就為吓唬自己,讓自己開話也沒這種能。
警察就愛玩這種伎倆張超太清楚過。
如果對方真掌握證據呢,個警察說,如果真呢,對方真拖把杆菜刀柄提取。到所謂自己細胞,麼自己就真暴呢
張超畢竟警察。
幹這些偷貓警察打交比較,網也查些信息資料,但對于真正刑偵系統,說,就般民警都特别清楚,裡邊彎彎繞繞,還些技術細節。
所以對關于從拖把杆菜刀柄提取到自己細胞,然後鎖定dna信息這種事,覺特别荒謬,麼能嗎
所以到底坦交代還抗拒從嚴,張超現拿定主。
而對于張超這種況,王兆凱裡門清。
剛剛茶時候,其實真茶,忙活兒,都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