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能也對方為麼選擇更換纜繩原因,從而留破綻。
所以說這種案子僅需細,而且這個妻子智商實際非常,并沒直接破壞攬勝,而換條攬勝。
而換來纜繩,還使用方法用力扯斷方式,形成将斷未斷形态。
所以說管辦麼案子,管案案證據非常,鐵證再其。
王兆凱也好,陸川也好,們辦過案子,實際都零供,對方說麼都說,但證據。
隻證據,鐵證,個證據鍊閉環,邏輯也講得通,麼即便犯罪嫌疑麼都說,咬承認也無所謂。
但如果沒證據隻供話,這個案子就問題。
陸川這邊排完王兆凱盯着張超之後就離開現場。
剛剛車時候州邊就已經來消息。
邊張超張全兩個互換份案子,還需這邊抓到張超之後配進審訊。
說實話,按照陸川理解,其實州邊案子更好弄,因為當時搶劫現場就并沒發現能夠直指張超證據,所以才把張權抓起來。
邊當時案子陸川也解,邊之所以能夠鎖定犯罪嫌疑,因為監控拍到張超搶劫。
但因為張超張權長得模樣,所以才被張超鑽空子,讓張權替牢。
即便這種況話,把張超弄回也隻能依照兩供來确定到底誰犯罪。
過話又說回來,如果張超這邊犯罪事實被敲定話,麼也用回,因為這邊犯入搶劫殺罪,以構成刑。
般況即便故殺直接執刑能性也并特别,般況都刑緩期兩執。
但入搶劫再疊加殺話,基本就直接刑。
各類犯罪為當,搶劫罪曆來都判比較,尤其入搶劫從處罰。
入搶劫,次搶劫,搶劫銀,公共場所搶劫等等都從處罰。
如此來話,麼張超直接執刑個案件這個案件之疊加起來也刑。
轉機發傍。
所作都序推進,陸川接到楊林打電話時候其實并邊定所發現。
或者說隻發現些般性線索,但楊林給陸川個驚。
楊林給陸川打電話,微量物證分析結果!
果然如此,陸川寄予望微量物證分析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