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睛乙”,再經過段時間摸查,展開對聯貿易公司、商會、府報複。
“射長铳”威力如何,必言,隻才能扛得,般先之遇到之後,難逃。
于極時間裡,林寅連續擊殺聯貿易公司管事,其就與談判兩,以及當初教訓并把給鑿沉。
商會管事兩,包括說讓玉京告狀。府這邊受傷,保性命。
這件事惹得府極為震,派靈官緝拿林寅。這次,府動作分迅速,再沒推诿、敷衍、搪塞,也沒經費問題。
林寅自己投無,最終選擇自殺。事後府給林寅定個罪惡極罪名。
這也張鹿為麼說,們又說林寅講理,講規矩,講律法,對抗府,罪惡極。
這其,最讓張鹿震林寅絕望複仇,也勾結挖牆腳,而府對于面失控制,麻仁,例公事。
府确規定,這種事必須來回。府面把事批給面處理,肯定句話就算完事,而具公函,這就
“來”。面接到面公函之後,根據公函處理之後,必須再給面回函,寫具體處理結果,這就
“回”。如此才算個完流程。往說,關系到副府主級,還再流程。
面給副府主呈送公函,
“來”,副府主進
“批紅”,簽署自己命令或者處理見,再交還回,這
“回”。最後程序面根據副府主見進執,然後将執具體結果再彙報給副府主。
如此算個完流程。結果這件事隻
“來”,沒
“回”。面似反應迅速,給面發公函,然後就管問。面就拖着,沒回函,沒結果,最終之。
這便例公事,這便麻仁。這件事,完全以最開始時候就扼殺萌芽之,結果因為府作為,導緻事步步朝着控制方向發展,最終變成現局面,林寅破,些管事也沒幸免。
這也就罷,因為這僅僅張鹿所說事解決問題。發這件事後,這切導索,個最初由林寅負責,還聯貿易公司,還每沉,就像切都沒發過般。
這就張鹿說事後解決問題。這樣事,切照舊。說反,就連點警補救都沒。
張鹿如何能惱?所以再質問張文,到底對事對,還對對事。
以暫且問林寅對錯,隻問點,這裡面否問題,如果問題,為麼解決問題?
這與齊玄素樣,齊玄素處罰黃教清時候,也将具争議方暫且抛開,且問黃教清這樣處理對錯,而抓關鍵點放,問責黃教清私自調用靈官事。
兩作為初來乍到之,沒夠力量刀斬亂麻況,迅速打開局面,必須從這團亂麻個線頭,然後順着這個線頭抽絲剝繭。
至于張文,張鹿認為半與貿易公司沒麼利益糾葛,畢竟張,又像張拘全養麼婦,再加相對輕,族給予支持很,根本缺太平錢,會因為點蠅頭利就髒自己,還比較愛惜羽毛。
過這并非說張文沒問題,個怠惰作為逃掉,同塵、團氣、膽怕事。
張鹿令讓張文刻緝捕涉案關等,包括些作為之。
徹查此案。